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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爱好者协会
章 程

总 则

第一条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爱好者协会是院团委、机电系领导下的学生社团。
第二条  本协会的英文名称为“The fan of electronic institute”。
第三条  本协会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思想丰富和武装自己,实事求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拓创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此,本协会主要以培养会员动手能力为基础,兼顾理论发展要求,培养真正的高级人才。
第四条  本协会的最终目标是以最前沿的电子科技为指导,为国家培养电子方面的高级人才,为南职院发展作出贡献。
第五条  协会会标用于协会文档、证书、宣传出版等,象征本协会的指导思想和会员身份。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爱好者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直接受学院团委和挂靠单位——机电工程系的领导与监督管理,下设理事会。
第七条  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依据社会要求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权决定各项事务的起止和规划。全体大会,会员必须大于2/3才能进行,其结果必须在半数以上的会员表决通过才能有效。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两次(时间待定)。
  理事会是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门部长和一名会员代表构成。其职权是执行全体代表大会决议并筹备召开会员大会,管理协会内大小事务(定期报告各项策划)、新机构设立、各部负责人任免、财政预算等)。
  理事会干部职权和各部职能
一、理事会干部职权
会长(1名):主持全面工作,对协会负总责,定期报告各项计划日程,根据章程提名理事会人选,对协会各项事务拥有审批权(一票否决权)。同时接受理事会监督,联系学院各兄弟协会,有权、处理会员违章行为。要求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管理组织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有较强的交际能力。
副会长(1~2名):协助会长管理协会内部日常工作,拥有监督、审查、批示权;受会长委托履行会长职权,指导帮助各部完成各项任务。要求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技术特长。
秘书长(1名):负责各类文件起草、记录,负责各类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拟定会议议程。有较强的写作、组织管理协会能力,普通话过乙级。
各部长(1名):实行部长责任制,组织本部完成工作任务,在权限内独立自主安排工作,开展活动。各部长要求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技术。
二、各部职能
(一)知识交流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1、负责对教学意见的收集和反馈,联合编写本会教程,对技术故障及处理进行汇总。
2、本部由大部分职高生和少部分普高生组成,加强交流互学,取长补短。
3.每月对内部教学向会长报告。
(二)宣传、策划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负责对本协会的宣传和各项对外对内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联系筹备各项资金。
(三)技术开发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掌握协会的最新技术和较强的教学、攻关,负责协会发展方向,负责新项目的开发与革新。

第二章  会 员

第十条  会员入会
一、对电子方面有强烈爱好,有上进心,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的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均可以申请入会。
二、入会必须填写正式申请表。
三、由理事会确定为会员后,交纳会费并发放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协会机构有监督、建议、批评和发言权。
三、会员有维护协会名誉的义务,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四、会员按程序可以退会[申请—核定—审批(会长)],若再次入会要理事会通过。
五、会员有按期注册交纳会费的义务。
六、会员有学好协会课程的义务,有同他人交流经验的义务。

第三章 协会纪律

第十二条  会员每学期必须持会员证进行会员登记注册,否则取消会员资格。
第十三条  会员必需服从协会指导老师的指导。
第十四条  三次无故旷会,三次不参加协会活动者,应视为自动脱离组织,迟到二次算旷会一次。若需请假,则由会长或会长授权人(副会长)签字同意后,交秘书长存档。
第十五条  会员以协会为重,不得有损协会利益的事情发生。若出现此类问题,由理事会讨论报学院处理。
第十六条  各部长严以律己,努力搞好各部工作,要培养自己的管理能力。部长级以上成员若违反协会章程,则应加重处理。
第十七条  协会会员证不得转借,遗失必须及时申请补办。
第十八条  会章、会员证图标解释权属于本协会,其它机构不得乱用本会信物。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十九条  每学期开学后,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布置本学期工作。
第二十条  每学期举行职高生、普高生交流会一次(时间待定)。
第二十一条  各部每月一次总结会,由部长主持,会议资料交秘书长处存档。

第五章 会 费

第二十  会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院团委下拨的活动经费和其它合法所得。
第二十  会费管理
现金由系团总支书记保管,实行专款专用,每次开支凭收据并填写财务薄由会长签字生效。经费支出,由理事会商讨决定。
第二十  会费支出
一、制作会员证和干部工作证。
二、制作会员证和购买各种相关出版物。
三、参加公共活动事务的开支。
四、奖励的支出等。

第六章 机构成员产生、换届和协会的终止程序

第二十条  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由推荐产生。
第二十  新理事会成员和各部长必须由原理事会及系领导认可确定。
第二十七条  换届时,新旧届成员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协会的终止:
(一)本协会无法招收会员和开展活动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二)全体会员大会同意解散,理事会讨论通过,报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即可终止。
本条例从协会成立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本协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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