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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社团联合会
章 程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更好的体现其“服务社团、管理社团、发展社团”的宗旨,根据《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是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依据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的最高学生社团登记管理机构,负责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直接指导和管理以及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社团考核、优秀社团等常规工作。
第三条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守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依托学生社团这一载体,丰富学生生活,繁荣校园文化。
(二)倡导、组织、监督各社团开展健康、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和社会服务活动,使社团切实为同学和社会服务。
(三)协调各社团的关系,代表所有社团正当、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达和维护各社团的权利,作为学校与社团、社团与社团、社团与学生、社团与社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
(四)在上级主管单位的指导下,落实对学生社团建设的研究和探索,创新拓展社团工作。
第四条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的基本职能
(一)初审学生社团的成立,负责学生社团的登记、注册、变更、注销,历史档案管理以及考核、评估等日常工作。
(二)根据学校的特殊需要或提议成立或组织学生社团。
(三)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会议,听取各社团的工作汇报,并提出可行的指导性建议。
(四)对学生社团的活动、宣传、财务等进行监管并作汇总公布。
(五)任命、考核、奖惩学生社团负责人。
(六)接受和处理学院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对社团的投诉。

第一章  社团联活动

第五条  社团联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广告、公告等必须署名,任何学院组织不得盗用指导部门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六条  社团联在举办各种活动之前,须到院团委申请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活动方案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活动结束后,社团联负责人必须向领导进行口头或书面的总结汇报。
第七条  不得开展任何形式以赢利为目的商业性活动。
第八条  出版的刊物必须经院团委批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常设执行机构为执委团,下设:日常事务部、监察人事部、财务审计部、宣传管理部、外联实践部。
第十条  社团联常设执行机构职能
(一)执委团(会长、副会长、部长、副部长、干事)
1、会长:负责社团联工作的总体方向和重大决策,主持、协调、统筹社团联内外事物,统一管理和调控社团联各部门、各学生社团的事务和活动。
2、副会长:具体管理指导各部门、各社团的工作,听取会长的修改后,负责活动安排及实际操作。
(二)日常事务部(下设政策秘书中心、事务接待中心)
1、组织学期(年)社团注册登记、信息确认;负责成立社团、社团更改或注销等相关登记工作。
2、负责社团联部长级工作学习会、社团负责人会议的召集、组织、会议室布置及记录等工作。
3、订立社团联办公室值班制度,统一协调管理社团联办公室各单位的值班工作。
4、负责社团联及各社团的文字、图片等资料的归档管理并指导社团按照标准管理归档。
5、负责管理社团联的固定资产,承担社团联常用物品的添置、保管、借用和维护。
(三)监察人事部(组织人事中心、人资培训中心、风纪督察中心)
1、负责社团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人员编制的审查管理。
2、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社团负责人的选拔、资格审查、任免、考核、奖惩。
3、统筹安排社团招员、会员名单报盘,会员注册、考核章加盖工作。
4、负责对社团拟聘的正副理事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发布任免结果。
5、建立委员(社团副理事)以上干部的文化成绩、工作、培训档案,供选拔、考核社团干部的参考。
(五)宣传管理部
1、负责社团联海报、展板、张贴物的制作、发布和维护
2、负责社团联橱窗的制作、管理和更新工作。
3、制定考核标准,对社团海报、展板、张贴物的统一管理及考核。
4、负责对社团宣传人员的定期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5、有偿为校内外相关单位提供相关宣传服务。
(六)项目开发部
1、负责学期(年)社团活动的统筹,指导社团申办校级素质拓展活动。
2、以各业务中心为依托,落实对社团业务的指导、研究和开发、引导、辅助社团的发展。
3、协助执委团做好社团联各类重大活动计划的构想、计划书的拟订及其具体组织安排。
(七)外联实践部(外事管理中心、外联中心)
1、代表社团联出访兄弟高校社团组织,联系校内外企事单位或部门,建立公共关系网,特别是致力于其他高校社团联和社团的联系与交流,使外界对南职院社团有更深的了解,扩大南职院社团联及社团的影响力。
2、寻求企业及传媒的合作机会,为社团工作筹集资金,负责社团活动赞助的谈判和管理,经院团委和社团联授权可以直接与赞助单位签署协议。
3、组织、引导社团成员参与义务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活动,深入了解社会动态。
4、按介绍信有关规定,做好社团外访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组织成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享有南职院学生干部资格,按照学生干部考核标准统一考核。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参加由社团联组织的学习、培训、交流及其他各项活动。
(四)参加社团联组织机构、活动内容及方式的改革,自由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上交到本人所属部门。
(五)副部长以上干部有权对所属部门的成员考核。

第三章   经费来源

第十二条  经院团委批准,社团联每年向各社团收取管理费人民币50元 ,多交不限。并遵守以下原则:
(一)开具统一的连号收据。
(二)把收取的所有管理费上缴院团委保管,管理费归社团联集体所有。

第四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三条  章程的修改经过以下程序
1、社团联出具书面材料;
2、院团委修改审批;
3、形成社团联章程。

第五章 社团联的终止程序

第十四条  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可自行解散,并报送院团委备案。
第十五条  社团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院团委可将其注销
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校规校纪、利用社团联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背离社团联活动宗旨,影响恶劣;
3、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
4、盗用归口指导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引起严重后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具有本章程修改权,各社团可建议修改本章程报院团委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2006年10月20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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