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协会名称
第一条 协会名称——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生物科技协会。
第二章 协会宗旨
第二条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尊重科学,利用科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素质,为地方经济服务。
第三条 以“培养科研能力,提高技术水平,增强运用科技的意识、提高学生科技素质”为目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协会由理事会、秘书处、实践部、理论部和宣教部组成。
第五条 理事会由正副理事会、秘书长、各部部长组成。本对协会的重大事件有处理权和修改章程的权利。正、副理事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秘书长、各部部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理事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理事长配合理事长行使权力。秘书长、各部部长受其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七条 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安排,活动场地的布置和经费管理;宣传部负责活动宣传,稿件整理和对外联络;理论部负责本协会开展课题研究和实用技术的收集;实践部负责实用技术讲座,提高会员的技能水平。
第四章 会 员
第八条 凡具有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思想积极进取向上,立志成材的在校学生均可以申请加入本协会。
会员的权利:
(一)有参与本协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有向本协会供稿的权利。
(三)有对本协会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利。
会员的义务:
(一)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二)会员有服从协会安排,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维护协会的荣誉和团结的义务。
(三)有积极向外宣传本协会的义务。
第五章 经费来源与管理
第九条 经费来源
(一)会员的会费。
(二)有关部门下拨的活动经费。
(三)争取校内外单位及个人的赞助。
第十条 经费由秘书处负责管理,实行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章 活动及纪律
第十一条 本协会的活动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十二条 本协会的活动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会员不得利用协会的名义从事有损学院或公众利益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其后果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会员不服从安排,对本协会造成不良影响者,报院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给予处理。
第十五条 会员连续三次无故不按时参加本协会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收回会员证
。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六条 协会章程的修改和完善由理事会具体实施。
第十七条 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教师,会员代表提出修改建议,理事长组织修改章程的会议,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方可进行章程修改。
第八章 协会的终止程序
第十八条 协会的终止:
(一)本协会无法招收会员和开展活动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二)全体会员大会同意解散,理事会讨论通过,报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即可终止。
本条例从协会成立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本协会理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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